假设张三和李四也用100万买了汪涵代言的理财产品。不同的是,张三将家庭资产的10%投入到汪涵代言的理财产品中。他最多损失10%的资产,90%的资产不受影响。他的风险被挡在了这里。娱乐圈的明星代言都被颠覆了。汪涵、杨幂、成龙、范冰冰、郭德纲等很多明星代言都出了问题,尤其是当年邓婕代言的三鹿奶粉,很多人声讨邓婕。
汪涵代言的P2P翻车,你们觉得明星代言还可信嘛?
开门见山的回答不可信!无论是什么产品都不能百分百的相信,毕竟明星们只是代言,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赚钱,并不参与产品的研发和设计,以及以后的事情似乎都和他们无关。近日,有媒体爆料p2p网贷平台爱钱进疑似暴雷,共有37万人的230亿元资金可能血本无归。很多受害者纷纷声讨代言人汪涵,让他承担该承担的责任,而最后汪涵也发表了道歉声明。
先抛开要不要担责的问题,汪涵的态度还是非常值得称赞的。其实娱乐圈明星代言翻车的又何止汪涵,杨幂,成龙,范冰冰,郭德纲等众多明星代言的产品都曾出现过问题,尤其是当年邓婕代言的三鹿奶粉出现了问题,也有很多人声讨邓婕。虽然没有法律规定产品出问题,代言明星会有连带责任,但是作为代言人,难道真的能撇亲关系吗?产品为什么会找明星代言?不就是看中了他们的知名度吗?明星们利用自己的粉丝效应来为产品打广告,很多粉丝也是宠着明星代言才去买的该产品,最后出问题了却投诉无门!而明星们也只负责拍广告和拿钱,其余的都与他们五官,要知道粉丝是因为喜欢某位明星,所以才去买的他们代言的产品啊 。
不过话又说回来,明星们也有点委屈,毕竟当时代言的时候产品证件手续齐全,谁也不会想到后面会出问题。所以,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最好的选择就是不要相信明星代言,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口袋着想,而为我们健康和安全负责的只有我们自己!所以无论是投资还是购买明星代言的产品,都要仔细甄别,千万不要上当受骗,否则吃亏的只有自己!。
怎样看待汪涵代言爱钱进p2p爆雷,汪涵会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汪涵作为明星代言人,究竟是否需要向投资人所称的承担责任呢?首先,行政监督层面,我们认为,明星代言理财平台产品的,需要按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履行注意义务。根据广告法第38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从这一点来看,不知道汪涵当时是否尝试入金投资以做到自身体验?根据广告法第62条规定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由此可见,当爱钱进平台被立案侦查后,如果汪涵在前期代言时未按照该规定履行注意义务的,可能会涉及到退还代言费和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的处罚。其次,从刑事层面,我们认为,明星代言违法理财平台产品的,需要分情况看待。如果明星既代言平台产品,又作为股东或者平台高管参与平台运营,由于其在该平台非法集资过程中作用较大,此类情况是需要该明星承担相应非法集资的相关刑事责任的。
而如果明星仅仅是合作代言,不参与公司经营或后期的相关理财收益的,那不能由此推断该明星有与违法平台存在违法合意,明星可能需要参与调查,并按照相关处罚退还或支付相关代言费罚款等费用。最后,从民事层面,我们认为,明星代言违法理财平台产品的,如果不存在明知违法故意代言的情况,一般不需要向投资人承担损失退赔责任。
汪涵代言理财产品涉嫌诈骗一事,我们还能相信明星代言的产品吗?
首先,对于一个聪明的投资者来说,有两种金融产品需要谨慎投资:专家的公开声明和名人的代言。用脑子想想,知道这些明星会很懂理财。他们代言金融产品,就是为了拿代言费。也许有人会说,代言费高至少可以说明理财产品的发行人很有实力。但事实上,并非如此。还记得多年前央视标王孔子的某款酒吗?当时花了几个亿的广告费,能出得起这个高价。想必酒的质量还不错。居然被记者发现是勾兑的。